江蘇新安物流有限公司組織《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宣貫培訓
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下午1:30江蘇新安物流有限公司一樓大會議開展了一場業務知識培訓,公司安全總監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王小軍授課,對《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進行解讀培訓。安環部和設備部全員參加,生產運營部門部分同事參會,同時,為強化培訓效果,培訓結束后對參訓人員進行了集中考核。
據悉,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切實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治理,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辦法》,于2019年11月10日頒布,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共10章79條,分為總則,危險貨物托運,例外數量與有限數量危險貨物運輸的特別規定,危險貨物承運,危險貨物裝卸,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及罐式車輛罐體、可移動罐柜、罐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管理,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內容如下:
(一)加強托運、承運、裝卸環節管理。一是明確托運人在危險貨物信息確定、妥善包裝、標志設置、托運清單及相關單證報告提供等方面的義務。二是要求承運人使用符合標準且與危險貨物相匹配的車輛、設備運輸,制作并使用危險貨物運單,在運輸前履行相關檢查義務。三是明確裝貨人在充裝或者裝載前查驗相關事項,裝載作業符合相關標準,并做好相關信息的記錄和保存。四是要求收貨人及時收貨,并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卸貨。
(二)明確例外數量、有限數量危險貨物等的特別管理要求。明確符合要求的例外數量危險貨物、有限數量危險貨物,可以與其他危險貨物、普通貨物混載,未達到一定數量的可以按照普通貨物運輸。同時,對例外數量、有限數量危險貨物的包裝、標記、測試報告或者書面聲明作出明確要求,以保障運輸安全。此外,《辦法》明確不是危險貨物的危險化學品、實施豁免管理的危險廢物及診斷用放射性藥品的道路運輸安全管理不適用本辦法。
(三)加強危險貨物運輸裝備的安全管理。一是在生產環節,由工信部門公布車輛產品型號、車輛類型,生產企業按產品型號生產,車輛應取得認證證書;常壓罐車罐體生產企業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二是在檢驗環節,要求罐車罐體、可移動罐柜、罐式集裝箱需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方可使用。三是明確危險貨物包裝容器屬于移動式壓力容器或者氣瓶的,應當滿足特種設備相關要求。
(四)規范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運行管控措施。一是明確押運員、警示標志、防護用品、應急救援器材、安全卡等人員和安全設施的配備要求,以及承運人對車輛、駕駛人的監控管理要求。二是嚴格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行駛速度,高速公路及其他道路分別不超過每小時80、60公里,承運人應當對車輛及駕駛人進行動態監督管理。三是統一通行限制情形和保障措施。明確公安機關可以對5類特定區域、路段、時段采取限制?;奋囕v通行措施,并提前向社會公布,確定繞行路線。
(五)明確了各部門監管責任及協作要求。根據《道路運輸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門“三定”職責,明確了交通運輸部主管、縣級以上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公安、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和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按職責監督檢查的管理體制。同時,要求建立聯合執法協作機制和違法案件移交、接收機制,以增強執法合力,提高市場監管效果。
